电商征税“妖魔化”: 5%误传背后的真相

时间:2013年06月03日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侯继勇

电商征税的消息再次甚嚣尘上,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刘红亮表示,《电子商务法》已列入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立法日程,正在起草。电商征税恰适其时,在就业、他业、增收之间如何平衡,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

  电商征税的消息再次甚嚣尘上,“狼来了”已经喊了很多次,这次真的狼来了?

  5月30日,有消息称网店征税一事已经进入倒计时,目前,包括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收总局等相关部委已经开始商讨具体收税措施,年内有可能正式向网店征收5%营业税。

  5月31日,本报记者致电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处长白海龙,其表示“不方便,稍后联系”。随后其通过短信回复道:“对于您要核实的事情,我不掌握相关情况,可咨询税务部门。”

  本报记者多次致电国家税务局征管司管理处处长付利平,其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在电子商务b2b、b2c、c2c三种业态中,c2c受到的冲击将最大,有分析认为这将对c2c商务发展形成毁灭性的打击,占垄断地位的淘宝遭受冲击将最大。

  5月31日,税务研究者张万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零售企业一般以增值税征税,营业税适用于服务型、劳务型企业,征收5%营业税的说法不准确。

  电商征税是否合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荆林波认为“对电商企业应该实施优惠政策予以扶持”,电子商务属于技术密集性高、研发投入大、风险较高的产业。

  记者采访了淘宝方面,他们表示,“据我们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对电商征税一事非常谨慎,目前还在进行调研,我们也一直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研究探讨,但目前并没有任何税收新政策出台。”

  营业税5%不靠谱?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刘红亮表示,《电子商务法》已列入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立法日程,正在起草。刘红亮同时表示,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正式出台还需要很长时间。近期将集中精力对一些网络监管规则进行修改、完善,下半年实施。

  自从2003年中国网购起步,税收问题就如影随形,关于征税的新闻隔三差五就出现在公众面前。

  2008年8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曾实行网店新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意见称网络商店应在工商局注册后方才合法,否则将以无照经营予以取缔。上海重庆相继跟进,被外界解读为征税信号。

  时隔两年,2010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初定稿已经出台,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这次国家工商局的举动不是针对电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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