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艾媒咨询ceo张毅:5%税率算是比较合理,关键在于收税标准是交易额还是增值额,以一台手机电商进货价为1500元,收货价为1800元为例,电商的利润为300元,但如果算上电商的流量成本、物流成本等,实际上利润不到300元。因此对电商而言,如果在增值额基础上收取税费,对电商的影响较小。
●资深电商人士鲁振旺:征税的事情还是传闻,个人觉得有点不靠谱,国家要对电商征税,就要考虑到如何征税的细则,毕竟很多小微卖家很难监管到位。
-行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淘宝等网站号称万亿交易额,其创造的价值和纳税远远不如苏宁。”
●阿里巴巴集团前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淘宝卖家的成功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靠一点点偷税漏税,他们靠创新在生存,他们靠希望在生存,靠不交税的经济不可能持续。”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这对店商不公平。”
●当当网ceo李国庆:“小企业偷漏税违法,但并不足以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有规模企业从政府获得了税收减免和廉价土地。中国是高税负,少提让政府加大税收的招数,多提减免税收。”
-无独有偶
美国通过网购征税法案
5月6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在美国国内以及世界各国引发争议。其主要内容是:允许美国各州政府在简化各自纳税法规前提下,对网络电商企业征收地方销售税。
纳税路径为:网络电商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消费税,然后电商所在州的州政府向电商企业收销售税。这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全国性互联网消费税提案,它将要求包括ebay在内的多家电商企业向当地政府缴纳销售税。
该法案授权相关的州对所有每年在美国远程销售(跨州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总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卖家征税。如果该提案在国会众议院获得多数票通过并经总统签署成为法律,那么网购免税政策将在美国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