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独家销售协议” 唯品会逼迫供应商站队?

时间:2013年06月18日来源:新快报作者:韩祯

昨日,网上曝光了一张关于唯品会要求供应商签订“独家销售协议”的文件,逼迫供应商只能与唯品会合作。“二选一”风波在发酵,这次的主角是唯品会。

  “二选一”风波在发酵,这次的主角是唯品会。昨日,网上曝光了一张关于唯品会要求供应商签订“独家销售协议”的文件,逼迫供应商只能与唯品会合作。昨日,新快报记者致电唯品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只回应:“对此事我们不作任何评论。”

  记者从多家唯品会供应商处了解到,上述“二选一”的协议只有部分供应商收到,并表示这种做法“没有必要”,因为可以一边签约,一边继续在其他平台销售,只要“不承认是我们自己供货的就可以”。

  违约供应商要交违约金

  记者通过一位常年给唯品会供应箱包的供应商处获得了这份“独家销售协议”,文件显示,唯品会要求在约定好的促销时间内,不得向包括:1号店名品特卖专栏、当当奥特莱斯、当当尾品汇、凡客特卖汇、聚美优品、俏物俏语、聚尚网、走秀网、佳品网、高街网、魅力惠、天品网和银泰网限时抢购等电商供货。协议中并未限制品牌商通过天猫商城销售。

  协议规定,如果供应商在和唯品会独家销售期间,在上述第三方网站有类似的销售行为,唯品会将立即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积极解决并给予反馈,但供应商的处理行为不能抵销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协议显示,唯品会有权要求违约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当期采购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唯品会可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由于该份协议是《商品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所以协议中并未详细规定供应商的销售行为,而是代称“类似行为”。

  而根据唯品会“排挤”的电商公司来看,该协议主要限制以折扣和库存为主要模式的“特卖”销售行为。

  供应商称此做法“没有必要”

  昨日,记者辗转联系上多位供应商,了解到,仅是部分供应商收到了上述“独立销售协议”。上述唯品会箱包供应商告诉记者:“不签约就只能退出唯品会。”

  该供应商表示已经和唯品会签约:“其实唯品会没必要这样做,供应商可以一边和唯品会签约,一边继续在其他平台销售,到时候不承认是我们自己供货的就可以了,唯品会也不能证实。”

  记者就此事向唯品会求证时,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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