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消息,淘宝网近日发布了公告,要求淘宝卖家在1月底前签署新的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而逾期不签署者,产品将被下架处理。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生效。其中最为外界关注的是,网购商品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和卖家经营信息真实有效。淘宝网此次要求卖家签署的协议正是满足新消法要求。
淘宝网公告显示,淘宝网将会在1月底对遗留至今未签署消保协议的卖家进行分批通知,而通知后72小时内仍然未签约卖家,将会被执行全店商品下架处理。
公告还显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仍有极少部分淘宝网卖家尚未签署消保协议。而之所以选择1月,则主要是考虑到过年期间大部分物流揽收暂停,对卖家影响较小。
淘宝方面表示,针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条,将按照新消法规定,四类产品不予退货,其中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和期刊。
淘宝方面强调,除上述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据悉,此公告将针对全网卖家,由于天猫并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天猫卖家开店时已经都被要求签署消费者协议,因此主要针对的是淘宝网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