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免税时代结束 跨境电商或洗牌

时间:2016年03月28日来源:中华纺织网作者:

 3月24日晚间,三部委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称,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具体来看,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全年为人民币20000元;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即不管有没有超过限值,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3月24日晚间,三部委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称,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具体来看,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全年为人民币20000元;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即不管有没有超过限值,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跨境商品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

  需要一提的是,这几年,随着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我国海淘数量也不断增长。与一般贸易进口需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后续国内批发零售环节税费相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负水平明显较低,这也是海淘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具有商品质优价廉优势的重要原因。

  而征税方案实施后,部分海淘商品的税率将明显增加,这意味着以往海淘网站上物美价廉的进口洗发水、奶粉等商品价格会大幅提高。以母婴产品为例,纳税额将增加11.9%。

  分析认为,洗发水、零食、化妆品等以前可以打擦边球免税的小件商品都要征税,受影响最大的将是海淘生活用品、食品、母婴等商品的电商。

  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逾5000家,通过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逾20万家。有专家预测,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我国外贸比例将提高到20%,年增速超30%。

  上述税收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将在更公平的环境中与传统零售企业、国内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竞争,成本较高的跨境电商或将被淘汰出局,这也促使跨境电商的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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