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建议:
一是要高度重视欧盟新标准的变化,重点掌握各项重金属指令的管制范围、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二是要按照新标准进行抽样检测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做好质量控制,规避退货索赔风险;
三是要加强消费品中重金属的管理和控制,尽快完善我国化学品配套管理法规体系,以“预防性原则”为主导,减少、限制和最终消除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的使用和排放;
四是相关企业要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明确质量保证条款,加强产品合格检测,避免因生产过程控制不当而造成重金属超标,同时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控原料采购流程,从产品源头追溯监管,控制有害物质添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