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则实施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要求在美国出售的部分纺织品标签上,应显著标明纺织品的通用名称、含量百分比,生产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及生产国或加工国,其主要内容包括:采用最新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2076标准对人造纤维的通用名称;允许某些吊牌标明纤维名称、商标和性能信息,而无须标明产品的全部纤维含量;明确产品在原产国是被加工或制造;明确规定标识的纺织纤维产品类别和可免予该法要求的产品。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是美国政府的独立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促进消费者保护和反竞争的商业行为。欧盟曾因美国的纺织品标签规则不采纳ISO制定ISO37.58国际通用标准而向WTO提出抗议,但因美国FTC的强势地位,最终被迫妥协。浙江杭州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辖区纺织品出口至美国的企业,要积极应对FTC本次纺织品规则的修订,规范吊牌、洗标以及原产地标识,以免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