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工部副部长Doan Mau Diep顷表示,虽然根据东协经济共同体(AEC)之规定,医师、护士、牙医师、工程师、检验员、会计师、建筑师与观光从业人员等可在东协各会员国间自由移动,惟实际上仍存在很多问题,包括分享社会保险、降低贫穷与社会安全经验与签订互惠协定等。
而越南职业训练研究院教授Nguyen Quang Viet表示,即使没有AEC,会员国间之非技术劳工亦可自由移动。惟AEC成立后,劳工移动却主要与上述8种专业人员有关,仅占全越南人力之1%,因此对越南劳工市场之影响将会很温和。渠表示,届时劳工移动会有一些天然障碍,诸如文化、语言、社会整合、宗教与工作技术纯熟度等,此外教育资格各国亦不同。又越南、泰国与中东人力集团国家经理Simon Matthews表示,技术劳工如欲在东协内部各国寻找工作,应证明其资格、语言能力与软技术等。
有关用来评估劳工之AEC相互认证协定(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s :MRA)架构方面,越南劳工部国际合作处副处长Ha Thi Minh Duc表示,各相关部会已在协商中,例如建设部係有关工程师,而卫生部则有关医生与护士。专家表示,AEC与欧盟不尽相同,欧盟允许所有人民在欧盟内部各国间自由移动工作,而AEC却有很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