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于本(2018)年7月6日公布新脱欧声明,其中提出英国对英欧未来关系之立场,其结论如下:
˙英国所提出之英欧未来关系已有实质性进展。
˙在新脱欧立场所带来之利益上达成共识。
˙须加快对可能之谈判结果(所有情境之脱欧)进行准备。
(一)英国对英欧未来关系之立场
英欧未来关係应建立在经济及安全伙伴关係之上。货品自由贸易区为英欧经济伙伴关係之核心,将可确保边境贸易顺畅、保障国民工作与生计,以实现英欧双方对北爱尔兰及爱尔兰之承诺。英国政府近期将公布白皮书,详细内容将于该白皮书中阐述。总体而言,政府对以下4项重点已达成共识:
英国与欧盟在所有货品(包括农产品)将维持与欧盟法规之一致性,这些法规相对稳定,并普遍受到英国企业支持。英国在形塑国际标准上将持续扮演重要角色,国会也将持续监督该法规纳入英国法之情况,以适时修正。在服务贸易方面,由于英欧未来在双方之市场进入程度将与现在不同,英国将拥有法规上之弹性。
英国与欧盟将承诺进行互惠、公平且开放之贸易,并将此纳入具约束力之协定,以确保贸易环境公平。英国承诺在国家补助上采用欧盟法,且双方监管机关在竞争政策上建立合作关係。为履行在国际标準上之承诺,英国与欧盟也同意在环境、气候变迁、社会就业以及消费者保护上维持高法规标准,将不会低于现行标准。
英欧将建立联合委员制度架构,使双方在所签署协定之应用与解释上保持一致。该制度由双方之法庭分别执行,但在英国採用欧盟法的部分,英国将适度採用欧盟之判例。该架构也包括双方之争端解决办法。若一方之法庭无法解决双方间之争端,将可藉由共同委员会、具约束力之独立仲裁、共同参考程序等方式作为争端解决之办法,并以欧洲法庭为欧盟法之解释机关。
英国与欧盟将在新Facilitated Customs Arrangement上共同合作,移除英国与欧盟边境之海关查验与控制。在货品贸易政策上,英国将对输入英国之货品课征英国关税,而输入欧盟之货品则课征欧盟关税及采用相关之贸易政策。英国将收回与世界其他国家贸易之关税控制权,并确保企业支付正确关税。
这项提议将可实现英欧双方对北爱尔兰及爱尔兰之承诺: 维持英国宪法与经济之完整性; 不违背贝尔法斯特协定;不须实行爱尔兰备案措施。
(二)本模式所带来之益处
英国所采取之立场将为英国及欧盟带来显着益处,包括:
确保英国及欧盟在货品上(包括农产品、食品及渔产品)之双边贸易维持顺畅,保护双方之整合供应链、维持英欧过去40年来所建立之及时处理程序,以及仰赖该系统之工作。
由于英欧进入双方市场贸易之程度将不会与现行相同,弹性化法规对英国以服务业为主之经济极为重要,且欧盟以外国家所提供之贸易机会最大,英国将建立可维护双方市场完整性及保护金融稳定性之金融服务安排,但不复制欧盟之护照权体制。
藉由该未来关係之立场履行对北爱尔兰之承诺,避免在南北爱尔兰,或英国国内设立实体边境。
英国将脱离共同农业政策及共同渔业政策,取回英国水域之控制权,并建立有利于英国之国内农业政策。
建立独立贸易政策,英国在WTO将拥有自己的席位,可自行制定与世界其他国家贸易之关税,且能够与其他国家签署贸易协定,包括全面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确保未来英国所有法律将由国会及地方政府制定。在英国选择採用欧盟法的部分,英国国会仍有权决定是否纳入英国法,并承担一切后果(例如对市场进入权、审查合作或边境贸易之顺畅所造成之影响)。
英国法庭取回仲裁权,英国不再受欧洲法庭管辖。但英国承诺,在英国选择采用欧盟法的部分,英国法庭将适当参考欧洲法庭之判决,确保法律解释之一致性。
终止英欧人员自由流动,英国重新取回移民控管权。
制定移动架构,使英国及欧盟人民可以持续在双方国内移动,并申请就学或工作,其规定将与英国未来提供其他关系密切之贸易伙伴之条件相似。
终止支付金额庞大之欧盟预算,但在特定合作领域则支付适当之费用(如科学与创新),使国内重要机关(尤其是NHS之长期计划)能够获得更多经费。
维持国防安全之运作能力,确保英国具独立外交政策,以及与欧盟合作之安排。
(三)准备工作
以上立场为英国认为在货品贸易协定及未来关係上对英欧双方均有利之看法,但英国仍有责任持续对可能发生之结果进行准备,包括未来与欧盟达成脱欧协定。由于在秋季达成谈判共识之准备时间所剩不多,英国同意准备工作应加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