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除给举办国带来直接效益外,间接效益也不可忽视。其中与纺织有密切关系一项就是营销许可证。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发证给商家,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许可证主要用于纪念品领域,如钥匙链、装饰品、汗衫、遮阳帽等。历史上,奥林匹克许可证计划一般是短期的,仅限于奥运会主办国。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的主要负责人尤伯斯将电视转播权卖出3.6亿美元,并把奥运标志和吉祥物授权洛杉矶服装生产商生产带有奥运标志的服装和吉祥物,使这些生产商获利近千万美元.据当年美国资料表明,1984年由于举办奥运会来美国游客比常年多了近30多万人次。其中,印有奥运标志的文化衫价格比平常上涨了50%。
1988年汉城的奥运会借鉴了美国举办的经验,并大肆宣传韩国传统文化,把一个与奥运有关的文化概念展现在世界面前,并使全球加深了对韩国企业的认知度,如三星、大宇等。
悉尼奥运会上,各国为提高运动员成绩,在竞技体育服装中大量使用高科技成果,如游泳服中的仿鲨鱼皮技术,短跑运动员可以减少阻力的运动服,球类运动员服装更吸汗并可以大量散发热量等。因此推动了全球服装业由传统开始与高科技相结合。
在第27届奥运会上,著名运动生产厂家阿迪达斯专门为举重运动员生产了既防滑又滑爽的运动服,这种衣服胸部起防滑作用,还可为运动员提供更多的支撑力量。
现在,每年来北京旅游的外国人为一千万人次,再加上本国的游客可以为北京带来几百亿的收益。据有关人士介绍说,如果游客每人买4-5件以上的有关服装就可以为相关行业带来近十亿人民币的收益。
然而,这只是一种短期性质的收获。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出的口号是“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家汪同之认为,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大量高新科技的使用必将推动我国传统产业向绿色环保等新技术方向发展,进而推动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