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市销售的儿童服装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对样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共抽查了3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78批次产品,检验合格7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共抽查了18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3批次,流通领域抽查了18家企业销售的42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7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8批次样品均是pH值项不合格。pH值是纺织品的安全性指标,人体皮肤表层的pH值为弱酸性,若pH值超标将破坏人体表面抵御疾病的屏障,容易引起皮肤搔痒等炎症。
针对在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