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否将少数民族特色箱包进行改进设计投稿?
答:可以,因为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形式和风格、规格和大小、材料和工艺、男包和女包等均不限。前提是参赛作品不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2、可否采用竹片、串珠、编织物等材料进行作品创作?
答:完全可以,凡是采用非真皮和人造皮革进行作品创作,并入围总决赛的选手,必须由参赛者自行完成作品实物制作。
3、参赛选手是服装设计、艺术设计、美术等非皮具箱包类专业的院校师生或专业组选手入围总决赛后,但不具备制作作品实物者,应该怎么办?
答:入围总决赛的选手,不注备制作作品实物者,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将参赛会员编号、姓名、参赛作品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告诉大赛广州会务组020-23359415,由大赛广州会务组负责将参赛作品制作好纸格后,再制作出作品实物(按照参赛作品设计要求制作)。不论每件作品(不是一个系列)制作成本是多少费用,会务组统一按每件作品收取300元部分成本费。此费用包含材料和制作等全部费用,制作成本超出部分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承担!
(2)、入围总决赛选手可以自由选择并委托第三方制作参赛作品实物。
(3)、入围总决赛的专业组选手,可以自由选择并委托大赛广州会务组或第三方制作参赛作品实物。
4、以往其它服装设计类比赛中,制作参赛实物作品找组委会指定厂家订做,出现了获奖证书上有制作参赛实物作品者姓名,同时获奖奖金也让制作参赛实物作品者全部领走,请问本次大赛会出现这类情况吗?
答:本次大赛只限个人参赛,不接收团体和合作参赛。每个获奖证书只有一个参赛者姓名,税后奖金也只有获奖者本人才有权领取。
5、参赛效果图和款式图的纸质文件要邮寄深圳会务组,要注意那些问题?
答: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保证同一系列参赛作品网上投稿作品与邮寄纸质作品完全一致,纸质作品统一邮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02号苏豪名厦21A2室袁小芳收,手机:13537899065,邮编:518052。
(2)、同一系列的效果图和款式图分别画在1~3张A3纸上,然后将同一系列的作品装订在一起,统一邮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02号苏豪名厦21A2室袁小芳收,手机:13537899065,邮编:518052。
6、一个参赛选手可以报几个系列参赛?
答:没有限制,一个系列要3~8件作品构成,每个系列之间的单品必须有关联性、组合性、系列性。
7、院校组将老师和同学放在一个组别,那不是大奖都让老师拿走了?
答:这种说法是不存在的,国内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没有高校开设皮具箱包设计专业。院校组参赛选手基本上是服装设计、艺术设计、美术专业等院校师生,大家基本都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不见得学生的创意会比老师差,只能说老师拿奖的概率可能会比学生多,但是大奖的话就不一定了。因为凡是设计类赛事获奖也具有偶然性,因为这个与参赛者近期的兴趣、爱好、创意空间思维等有直接关系,学生的创意思维往往是天马行空,创意来源的面更广,所以说,在某种意义上讲,学生拿大奖的比例往往比教师要大些。因此说将老师和同学放在同一个组别是合理的。
8、那些参赛作品为无效作品?
答:无效作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参赛作品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参赛作品与本次大赛征稿范围无关的作品。
(3)、参赛作品内容涉及不健康内容的。
(4)、参赛作品有模仿国际知名品牌标识和设计。
(5)、网上投稿作品与邮寄纸质作品不一致的或没有邮寄纸质作品的。
9、假设参赛选手在网上投稿后,发现网上投稿作品不完美,且又计划进行重新设计,这时该怎么办?
答:我们依2013年8月30日前收到的纸质参赛作品与网上的参赛作品一致为准。凡是出现这类情况建议另行设计一个系列,并在网上投稿和重新邮寄纸质作品。
10、假设投稿作品中有单件作品或同一系列作品设计是模仿,怎么保护原创者利益?
答: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中有单件作品或同一系列作品有10处以上设计元素完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话,大赛组委会按网上投稿时间先者为有效作品,网上投稿时间后者为无效作品。同一个会员编号、姓名、身份证编号一致的参赛选手,投稿作品中有单件作品或同一系列作品设计是相近或模仿的除外。
11、请问参赛的效果图和款式图的表现形式有什么区别?
答:为了便于参赛选手,能分清效果图和款式图的区别,我们以图形的形态来表示。
(1)、效果图要有立体效果,并有色彩搭配表现形式,除单一颜色箱包除外。
(2)、款式图要注明正面、背面、侧面、底部等主要部位的尺寸。
12、大赛获奖奖金税前是什么意思?
答:大赛获奖奖金属于个人偶然所得收入,按照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要征收20%的个人偶然所得收入。
若有其它不明之处欢迎拨打400—700—9628、0755-2665009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