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17时许,建通中队民警宁书祥、甄金按照分局打击刑事犯罪“五大战役”行动的安排部署,在辖区重点区域执行巡逻盘查任务,发现辖区物流园内一辆黑色汽车驾驶人形迹可疑,面对警察躲躲闪闪,在对汽车检查时,发现车内装有大量疑似警用冬季执勤服,遂将车上人员孙某二人及车辆带回建通中队,经检查发现,车内有仿制警用冬季执勤服100件。
经审查,孙某二人供述了非法买卖疑似警服的犯罪事实,据悉这批假警服准备通过物流运往天津。根据掌握的线索,该中队办案民警加大了对该区域的盘查力度,在当天晚上2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检查时,也发现车内有疑似警用服装,遂将驾驶员荣某传唤到建通中队。荣某供述自己雇佣员工在家中加工假警服,通过电话联系合肥一劳保商店,约定春秋常服一身60元,衬衣20余元的价格,正准备通过物流公司发货时,被巡逻的建通刑警中队民警抓获,共计查获春秋常服60套和内衬衣60件。
据了解,孙某系从他人处进货进行销售,而荣某则是有自己的服装加工点,从荣某的加工点,民警发现了部分用于生产警服的布料。据荣某交代,因为生产普通服装销路并不太好,为了牟利其铤而走险,专门进了该批布料和警服标识,生产后打算批发至安徽合肥等地,而价格也是非常的低,警用春秋常服60元一套,警用衬衣也就20余元一件,没想到还未发货就被警察发现了。
建通刑警中队民警介绍: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警械等警用装备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查处。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