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保厅昨天上午在官方网站发布了2017年首批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319个失信主体(含企业、个人)上榜。这份榜单包含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企业。
在这份黑名单的重大行政处罚类中,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六铁路项目部一工区)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于6月21日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六铁路项目部一工区)违反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规定(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记者注),于5月8日被处以20万元罚款。
贵阳市多家国资企业也登上黑名单,其中贵阳高新区成立的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分别被处以31.579万元和64.9043万元罚款。贵阳市开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阳融合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均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分别被处以70.4196万元和47.7854万元罚款。
此外,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所属的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被列入环境服务机构黑名单。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被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6个月。
贵州省环保厅通报同时显示,本次公布的319家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一部分是2017年上半年全省环保系统直接查处的,特别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企业),其中重大行政违法47家,查封扣押12家,行政拘留16家,停产限产9家,环境违法刑事犯罪两家;另一部分是2016年~2017年被环保部和贵州省环保厅限期整改和注销资质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其中被环保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环评机构154家、环评工程师70人、被贵州省环保厅直接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环评机构9家。
上榜企业和个人在申请资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申报、升级、验证、免检(审)、出口货物退(免)税、荣誉称号、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中将被依法采取限制措施。贵州省各级环保行政机关还将对其环保行政许可予以限制,不予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两年内不得参与各种评先评优。(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