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当今社会上,银行承兑汇票常常作为一种短期的融资工具流通,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
由于它的流通性,有不少不法分子将其看成了一种“商机”,利用虚假的承兑汇票实施诈骗。今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戴某、祝某、沈某相继落网,他们使用假承兑汇票诈骗共计100余万元,波及了多地多家纺织企业。
资深老“黄牛”也栽了
去年7月,一位焦急的报案人来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受案窗口。这位报案人童某是一名资深“黄牛”,以倒卖银行承兑汇票,从中赚取利差来获利,之前一直进行得很顺利,却不想这次栽了大跟斗。
据童某回忆,2016年12月初,因为企业有承兑汇票的需要,他在柯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汇票倒卖的祝某。在祝某的介绍下,他从戴某手中先后以100万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4张共计110万元票面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分为20、30、50万元三种票面。这些汇票到期时间均在2017年5、6月,不能立即提现,于是童某拿到汇票后,立即给这些汇票找下家,加价卖给了有需要的企业。
随后,这些脱手的汇票就开始在全国的企业间不停流转。但当山东某纺织企业财务人员拿着到期的汇票去银行兑换时,却被银行告知这是一张假票,并被没收。
“怎么可能是假的?”该企业立即电话联系提供汇票的企业,却发现上述背书的企业也均不知情,很快,该企业联系到了童某。
得知汇票被没收,童某大吃一惊,第一时间联系了提供汇票的戴某和中间人祝某,戴某起初不承认,随后表示尽快筹资金还上。可坏消息接二连三到来,另3张汇票的购买者也找到了童某,告知其提供的汇票是假票。
童某只能再三催促戴某还钱,可对方毫无反应。不得已之下,为了信用,童某只能自掏腰包把钱还上,并拿回了3张假汇票。
童某拿着汇票找到戴某,戴某在还上了一小部分钱后失踪了。童某只好赶到经侦大队报案。
记者在查获的虚假承兑汇票中看到,其中一张汇票在半年的时间里已经8家企业流转,其中不乏新疆、山东等外省企业。
利用假汇票“空手套白狼”
在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当即立案侦查。
凭着童某给戴某的银行卡打款记录,警方查明了戴某的身份信息,戴某系80后,绍兴人。由于事情败露,已经不知所踪。
于是,民警于去年年末、今年年初,多次来到戴某家中,希望家属出面对戴某进行劝返。今年3月6日,戴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犯罪经过。3月9日、12日,祝某、沈某也相继落网。
经审讯,虚假承兑汇票诈骗案慢慢浮出了水面。
2016年,沈某通过非法途径搞到了10张假的承兑汇票,并邀请朋友戴某一起“大干一票”。考虑到缺乏经验,沈某与戴某找来了经验老到的“黄牛”祝某,相约由沈某负责搞票,祝某做中间人,戴某负责对接实施诈骗,并约定和祝某事后五五分成。
经祝某介绍,“黄牛”童某成了他们的“大客户”,10张假汇票很快卖出了4张,获利100多万元。
但很快童某便发现汇票是虚假的,便不停催促戴某还钱,可这些钱早已被他们挥霍一空。
随后,为了暂时稳住童某,沈某等三人一度将童某退回的一张30万元的假汇票又转手卖给了“黄牛”陈某,将赚取的钱还给童某。
时间越久,“窟窿”越发补不上,戴某只能选择跑路。
之后,在家属的劝导下,戴某选择了自首,并在家人的帮助下,主动还上了32万余元。
据沈某交代,他的假汇票系从萧山的单某手中购得。经警方调查,单某因诈骗罪已入狱服刑。目前,戴某、沈某、祝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纺织企业购买银行承兑汇票需谨慎
记者了解到,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卖方来说,是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的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于买方来说,则是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简单理解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可以达成双赢的方式,因此它被广泛用于贸易结算和资金融通。
近年来,此类通过倒卖银行承兑而引发的案件不在少数。究其原因是由于“差价利润”使得许多倒票主体存在侥幸心理。
由于存在“差价利润”,滋生出一部分人专门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单纯的倒票获利,许多银行营业厅附近盘踞着一些专门从事倒买倒卖承兑汇票的中介。这些民间票据中介游走于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通过获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利差获利,一直生存于灰色地带,游离于法律之外。
法院提醒:提由于民间在进行承兑汇票倒买倒卖和贴现业务的过程中,无需到公安机关等部门登记备案,只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并造成损失以后,受害人才到公安机关报案,而此时损失已经造成。
这些虚假承兑汇票上的出票公司往往是真实存在的,有时候会很难辨别。因此,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要增强风险意识,首先要验明其真伪,核实买卖双方身份信息,一旦发现票据存在问题要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