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从泰兴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晚上9时左右,当地经济开发区内一家名为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丹化工)发生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截至晚9:30,明火已被扑灭,目前正在调查事故原因。
实际上,中丹化工此次爆炸并非偶然。查询天眼查网站信息得知,2018年6月14日,中丹化工因为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等,被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罚款42万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火灾事故的起火点正是位于中丹化工的污水车间废水储蓄罐。
在中丹集团官网,记者查询到一份《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四季度危险废物情况信息公示》,在2018年第四季度,中丹化工共产生危险废物2801.883吨,包括蒸馏残留物、吸附过滤物、废水处理污泥、报废的镍催化剂等,实际利用处置量为2595.43吨,手段包括自行焚烧、盐碳化炉处置等,累计贮存量为887.86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