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New Balance不愿意见到的一幕。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New Balance旗下的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该美国运动品牌被判赔偿对方9800万元人民币,据消息称,这是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史上侵权赔偿额度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New Balance不但丢了品牌中文名,还要赔上巨额罚款。
“新百伦”的诞生过程,要追溯到遥远的1994年。当时,周某伦是一位广东企业老板,他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百伦”商标,并于1996年获得通过。直至2004年,因业务发展需要,周某伦继续申请商标“新百伦”,注册类别为鞋履和服装产品,同样顺利获得通过。
事实上,在“新百伦”被注册之前,New Balance公司已经在中国市场使用该中文名。当时,眼看名字被别人收入囊中,在商标注册上慢半拍的New Balance也坐不住了。2007年底,它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认为广东企业的“新百伦”商标涉嫌抄袭和模仿,并要求驳回对方的商标申请。不过,最后法院以New Balance的中文意译为“新平衡”为由,裁定异议不成立。这个拥有百年历史的美国品牌在中国吃了闭门羹。
但此后,New Balance不仅没有放弃“新百伦”的中文名,还在各类宣传以及网店中使用该名字。随后几年,作为全球四大跑鞋品牌之一,New Balance在中国运动鞋消费市场上快速火了起来。提起“新百伦”,人们只会想到这个古老的美国运动品牌,而非那家拥有此商标的广东企业。
用着自己商标的国外品牌火了,这显然让这家本土企业感到不高兴。在New Balance跑鞋最火热的2013年,广东企业老板以侵犯商标权、占用其发展空间为由,将品牌旗下的中国分公司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初期,美国品牌仅被要求索赔1500万元。
不过,这家广东企业的老板没想到,两年之后,他可以从New Balance手中拿到9800万元。原因在于,法院认为该美国品牌在知悉商标已被注册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使用“新百伦”。更重要的是,从法院得到的被告财务证据来看,New Balance在侵权期间的经营获利高达近2亿元人民币。因此,New Balance要为它在中国市场所犯下的失误付出沉重代价。
当然,目前案件处于上诉期,该运动品牌还有声讨的机会。但截至发稿前,New Balance并未就此事发表评论。
值得一提的是,“新百伦”并非New Balance使用的首个中文名字。这个诞生于1906年的运动大牌,早在1990年代初便进入了中国市场。但在当时,该品牌的中国市场业务并非直营,而是交给本土的一个独家代理商经营。为了迅速打开中国市场,“纽巴伦”成了当时的品牌中文名。
“纽巴伦”在中国的进展确实很顺利,但麻烦也随之而来。眼看跑鞋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形势渐好,代理厂商为了加快赚钱,私自决定扩大产量并降低价格。如此一来,New Balance在国内的品牌形象急速下跌,产品质量也遭到威胁。一怒之下,美国总部立刻将代理权收回,并决定短暂离开中国市场。
2003年,当New Balance以直营的形式重回中国市场时,发现“纽巴伦”商标已经被原代理商抢注。于是,公司只好把“纽巴伦”改为“新百伦”,在英文意译的基础上寓意品牌的新生。
可惜吃过商标苦头的New Balance没有因此变得聪明,成就了巨额营收的“新百伦”又没了。如果不考虑继续上诉,那么这个美国品牌是时候捣鼓它的中文水平了。即使New Balance早已响彻街头,但在肥沃的中国市场,一个入乡随俗的中文名还是不能少。
无论如何,相信New Balance很快会将赔掉的9800万再赚回来,但自己的品牌名字可不能再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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