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对再加工纤维及制品安全性的科学论证,建立并完善
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和质量标准、检测、监督体系纺织废料由于其来源的特殊性,其自身的卫生安全程度以及在整个加工还原过程涉及到生产环境卫生状况,各种洗涤剂、染化剂、助剂和整理剂等化学物质的加入,不可避免地在纤维中或多或少地存在多种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和各种化学残留物[8],因此应对再加工纤维的各项安全性指标和卫生指标提出要求,建立并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
浙江省纤维检验局曾对再加工纤维及其制品安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从测试的数据看,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的再加工纤维纱,其安全性能均能达到GB 18401《国家纺织服装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A、B类要求,即都能为人体直接接触使用。从卫生性看,再加工纤维纱较普通纤维纱没什么区别。但是由于地区的局限性,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的纱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待进一步考证[9]。
另外,我国具体针对纺织品服装标签的强制性标准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的使用说明》及其引用的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标识》中都未明确要求标注纺织品服装产品“回收再利用”信息。应借鉴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对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增加回收利用纺织品服装标签/标识要求[10]。只有建立了相应的质量标准、检测体系,才能对再利用加工的产品更有效地监督,才能保证再加工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2.3 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废弃纺织品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
建议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拓再生利用产品的种类,鼓励废旧纺织品在纺织、建材、汽车、农业等行业的利用。整合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领域的行业组织、科研院校、中介机构(认证、标准、吊牌等)、企业(上下游、设备、辅料)等相关力量,共同构建废弃纺织品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运用产学研用合作平台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开展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攻关、产业化推广、标准化建设、政法研究、产业咨询等工作[11]。
2.4 提高生产者、消费者意识,构筑绿色、环保的市场消费
在再生行业的宣传、认知度方面,我国与经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发达国家对民众已有10年以上的宣传教育,并通过法律对再生产品进行认证、发吊牌,在产品售价上可以接受10%~100%以上涨幅[12]。让国内消费者接受“废料—再生资源—消费品”的新型消费理念仍显困难,消费者对于这种新型产品普遍缺少信心,甚至救灾服装和家用纺织品也停止旧产品捐献。
建议生产者必须在产品设计之初就应考虑产品的修复、重新利用以及废弃后回收再利用等方面的事宜。在织物的组织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到使用何种纤维,头脑中必须明晰不同纤维最终回收处理途径是不一样的。如果使用化学纤维的话,可以同时采用两种相容性的化学纤维相配合使用,而如果使用天然纤维的话,就不要添加任何化学纤维成分,而只用天然纤维[13],以便于产品能被回收成另外一种全新用途的产品。
应加大废弃纺织品再加工利用的宣传力度,推广宣传再生纺织产品的优异性,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与此同时,消费者应积极接受此类信息,全面认识再生纺织产品的生态性、环保性,而不仅仅是停留在效益上。通过军品和民品相结合,政府采购和市场行为相结合,扩大再生产品销售渠道;同时,积极与民政、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组织沟通协调,探索再生产品在抗震救灾和慈善等领域的应用。
3 结束语
废弃纺织品的回收再利用是一个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有效途径,也是一个具有很大经济效益前景的项目,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