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针对服务产业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调整利益结构,改变政府干预市场过多的固有利益格局,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打破服务市场与服务行业的行政性垄断,充分发挥市场为主导配置资源机制的作用,降低民营企业进入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的门槛,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向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的投入,提高我国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要改变国有垄断企业“大而全”的发展模式,进一步细化社会分工,实施有利于制造业和服务业分离的有效措施,推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专业化发展。紧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短板的现实国情,通过大力发展研发、咨询、物流、金融、保险(放心保)、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和会展等生产性服务贸易,有效促进制造业和货物贸易的发展;同时要合理发展生活性服务贸易,加快改善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和品质。
四要针对服务贸易相关政策安排不当的问题,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从国际经验看,扩大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权事权立法范围,可以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因此,应率先从东部沿海地区完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分配,明确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制度政策安排。同时,对于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优惠政策要根据行业和区域特点进行制定,切忌“一刀切”,对政策的实施也要做到定期评估,适时调整。
五要加强对服务贸易干部队伍的培养,在鼓励服务贸易发展时,政策除了向服务贸易项目、产业或企业倾斜外,也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来强化服务贸易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干部队伍的培养,定期组织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服务贸易相关培训,赴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等。
六要理顺三个关系,即“服务贸易与服务业的关系”,“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系”,以及“服务贸易与扩大开放的关系”。在“十二五”期间,要着重强调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及货物贸易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服务贸易要对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与货物贸易层次提升发挥显著的带动作用,在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同时,有序引导中国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通过服务贸易“商业存在”模式,实施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服务”的开放型经济战略转型,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战略升级。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