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合循环模式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传统的单程式产品生命周期,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粗放、开放式发展模式。产品被废弃后,视作垃圾被焚烧或填埋。
传统的单程式产品生命周期,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粗放、开放式发展模式。产品被废弃后,视作垃圾被焚烧或填埋。
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将物质流动方式由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单程式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闭合循环模式。通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贯彻“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简称3R原则)的减物质化原则,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从而达到节约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如果从循环经济角度看,一件服装进入废弃阶段,只有实现3R的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ing),即再生资源利用、能源化利用(recovery),在一个闭合循环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资源循环利用模式下,从资源再回到资源,才能促进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目前,国内外对废旧纺织品的处置方式主要有4种,即再使用(二次利用)、资源化循环利用(再生纤维加工)、能源化利用(焚烧)和填埋(当垃圾处理)。其中,再使用(二次利用)和资源化循环利用(再生纤维加工)是将废旧纺织品视为可再使用和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发达国家政府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及再利用,欧、美、日等纺织工业发达国家早就开始了对废旧织物回收再利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战略目标,政府的积极支持极大地推动了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及再利用工作的开展。
欧盟推出《欧盟废弃物指令》
2010年12月生效的欧盟废弃物指令(WFD 2008/98/EC)不仅修改了对垃圾概念的界定,还包括一系列垃圾减量和最大限度地再利用、循环利用的垃圾分层管理措施,这些管理措施也同样适用于废旧织物的处置及再利用。
法国推出“废物再循环与处理法令草案”
法国生态和可持续发展部于2007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新纺织服装产品、鞋及家用亚麻布产生的废物再循环与处理法令草案(G/TBT/N/FRA/66号通报)》。该法令草案制定了关于纺织废物延伸生产者责任及计划的组织程序,要求这些产品批发商为其产品废物再循环与处理或捐助而设立的独立组织和机构,必须经政府部门的批准或认可。
德国推出《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
德国在1996年颁布《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该法规定对废物问题的优先顺序是“避免产生—循环使用—最终处置”。首先要减少经济源头的污染物的产生量,因此工业界在生产阶段和消费者在使用阶段就要尽量避免各种废物的排放;其次是对于源头不能消减又可利用的废弃物和经过消费者使用的包装废物、旧货等要加以回收利用,使它们回到经济循环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