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集合店四大零售模式探究:小众模式
时间:2013年09月24日来源:中国时尚品牌网作者:
i.t用买手制+集合店的模式创造十几亿人民币的价值,连卡佛5家店创造全年7亿美元的销售额……它们证明小众模式也可以做出大市场,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零售人开始关注集合店模式,这是一种值得探究的零售模式。
集合店四大分类
1. 多品牌集合店
代表性品牌:I.T、Retro Gallery
店铺主力面积一般在300-1000平米,一家服装店内集合多个服装品牌,品牌定位多集中于喜好分明的大众服装市场,每个品牌都有自己清晰的定位和客群,每个品牌之间又有相关联性,每个品牌在店铺内都有相对独立、分区明显的铺位空间。店铺与品牌之间不是铺位租赁关系,而是买货、代理或代销中的一种,入店货品的类型选择权多在店铺方,而非品牌方。
2. 买手制精品集合店
代表性品牌:JOYCE、Barneys New York
从名称上可以看出此类店铺的定位,这类店铺的面积一般不会太大,一家服装店内同样集合多个品牌,品牌多是奢侈品牌或颇具潜力的非知名高端品牌,这种店的精彩之处在于货品,而非品牌,货品大都是店主或者店铺的买手团队内亲自挑选,虽不一定全部出自名家之手,但遵循店铺的概念一致性。店内商品陈列不一定以品牌分区,而是以产品品类作为分区,陈列的出发点是产品与产品之间的关联性。店铺和品牌之间通常是买货或代销、代理关系中的一种,入店产品的选择权完全在店铺方,也就是买手。
3. 生活方式类集合店
代表性品牌:Dover Street Market、colette
生活方式类集合店又称为Lifestyle Store,锁定某种生活形态,产品全部围绕这种形态组合。生活方式类集合店一般不止贩售服饰产品,还会推文具、小件电子产品、食品等生活杂物,完成对锁定为消费群的全套系生活方式产品的供应,甚至有些生活方式类集合店还推出了酒店和咖啡店,可谓Total Lifestyle。
4. 百货式多品牌集合店
代表品牌:连卡佛、NOVO
这类店铺一般在规模上已经称得上“小型百货”,虽然有些在经营模式上有百货的特征,比如NOVO入驻品牌的店员是由品牌方而非店铺方安排,但是这类集合店因为主题性较强、货品精选,因此店铺面积不似一般的百货商场大,一般在商场中以店中店的形式存在,1000-5000平米的面积为主。这类集合店有很强的推动潜力新品牌市场化的作用。比如,1907年在美国成立的百货式精品集合店内曼·马库斯 (Neiman Marcus),1938年店内引进的第一批设计师的名单中就包括克里斯汀·迪奥 (Christian Dior)、可可·香奈尔 (Gabrielle Chanel)……那时,这些已经跻身一线品牌的设计师也刚在设计界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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