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服装品牌门店前前后后“潜伏”好几天,我观察了不同的顾客的购物习惯,以及店员的不同应对方式。门店,不仅仅是卖货的一个地方,更是承担着传播品牌形象,处理售后服务的功能。随着竞争的加剧,售后服务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本文选取了我在门店经历的三个售后服务的案例,呈现和点评售后服务的细微之处。
案例一:有位顾客,非常喜欢一双红色的鞋子,但是两只鞋子的两边高低不一,鞋子穿了以后经常磕碰踝关节突出的部分,穿着非常不舒服。作为门店,对于顾客这样的问题,调换鞋子的要求必然同意,但是换了一双以后还是出现同样情况。店长允许顾客调换其他款式,但是顾客却偏爱这款,希望能在多双鞋子中找出一双,两只鞋子高低一致的鞋来。但店长和店员都认为这个顾客是鸡蛋里挑骨头,其他顾客都没有这个问题,鞋子高低也不可能存在。最后,顾客只得无奈地换了一双其他款式的鞋子,略带失望地离开了。
零售家语:我当时仔细比对过两只鞋子,这款鞋子确实都存在着高低不一的情况。但这个高低不一没有特别明显,属于细微之处,一般不会被顾客察觉。而门店对这个“挑剔”的顾客的处理,也似乎是在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了,两次同意顾客换鞋子,也把仓库存有的鞋子拿出来让顾客试,但是顾客不管怎么试,这鞋子就是磨他的脚。如果店员能够更深入一步,出现极个别顾客反映你平常根本不可能遇到的问题的时候,多从自身出发考虑问题。鞋子真的合格吗?设计是否存在不合理处?如果把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记录反馈,虽然不能一时间解决个别顾客的问题,但久而久之门店能把不同的问题反馈到相应部门,比如设计部,生产部。相关部门可以对顾客的意见进行去粗取精的处理,来完善自己的产品。如此,产品才能无限接近顾客的需求,而门店服务也才能堪称极致。
案例二:一位顾客在门店买了一件T恤,并没有仔细看,直接换上走了,但第二天顾客来到门店,说发现T恤有个小破洞。店长认为,这个T恤的破洞存着人为因素,所以要请示上级领导才能给出回复,希望顾客留下联系方式,第二天给予回复。作为品牌公司,出现这样的问题,领导都是同意更换T恤的,所以第三天顾客又来门店,换走了一件T恤。虽然,顾客算得上满意而归,但是却还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零售家语:有时候,店长的权利还不够大,连换一件T恤这样的事情,都得请示领导。请示领导意味着等,而有时对消费者来说最不耐烦的也是等。其实有时候,门店主动承担更大的责任,就能得到消费者更大的喜欢和信赖。如果企业能够把门店和店长权限放得更大一点,尽量承担更大的责任,虽然残次品率会有所上升,但是相信门店销售额也会有所上升,更重要的是能树立一个良好的品牌形象。美国诺德斯特龙百货(Nordstorm)以服务著称,在给顾客运输鞋子的过程中,鞋子丢了,诺德斯特龙不会追究哪方的责任,而是第一时间给顾客送去一双新鞋子。
案例三:有一双鞋子,顾客穿了三个月以后,出现鞋底断裂问题,来门店进行更换。一般情况下,商品售出三个月后肯定不会给予更换,但是因为这款鞋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售出去的鞋子十双有七双左右有问题,于是门店同意顾客进行更换。问题在于,三个月前顾客是以75折购买的鞋子,而现在门店所有的鞋子都是新款,概不打折。所以同是售价500多元的鞋子,顾客之前只付了400多元就买到了,现在想再买500多元的鞋子就得补足差价。最后顾客因为不想补差价,拿回了退鞋款,离开了门店。
零售家语:对门店来说,即使过了三个月,但因为是鞋子本身有质量问题,还是承担了责任,这是好服务的一个体现。尽管如此,还是让一个潜在消费者溜走了。这其中,或许有公司制度的缺陷。对顾客来说,他有实实在在的买鞋子的需求,他更在乎的可能不是那100多元的差价,而是自己心理上的价位。明明都是500多元的鞋子,也是因为你们质量问题,而我得补足差价,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所以就放弃购物。如果制度上能够更加有弹性,比如不用补差价就可以换鞋子,比如即使要补差价,也可以返券给顾客,所返的现金券或折扣券在顾客下次购物时可以用。这样,一方面可以尽量降低顾客的心理落差,另一方也面可以促进其下次消费。
结语:服务的创新是软创新,但是却与产品制度的创新一样重要。从卖方市场到如今的买方市场,卖方的服务在不断改进,从对店员的训练有素,到门店允许退换大小,到无条件退换等不断演变。总体上来说,这个服装品牌门店服务还算不错,该退换货的都满足了顾客的需求。只是服务深无止境,消费者需求也无止境,好的服务是离消费者需求近一点,更近一点,做到无限接近。在这个供远大于求的时代,零售商只能做得好一点,再好一点,服务细致一点再细致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