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布我超装出口纺织品处理原则
时间:2006/1/13来源:《中国纺织报》作者:未知
根据这一处理原则,中国内地今年超装的输美纺织品,在2006年2月1日前一律挡关,不准通关进口;2006年2月以后,每月将能以2005年设限期间限额数5%的额度,分期通关进口,直到超装数全数进口完毕。至于于2004年10月29日至2005年10月28日止对我国设限的袜类产品,自我国出口且于额满后遭美国海关挡关的超装货品,则自2005年11月29日起每月以限额数5%的额度分批放行。开始实施的中美纺织品协议包含的各类别设限产品也可能发生类似挡关情形,而协议签订的弹性条款赋予2006年享有2007年限额数的3%预借数,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配额不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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