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关说明执行纺织品制造商代码(MID)规定的相关事项
时间:2006/1/16来源:作者:未知
不论正式或非正式报关进口,均必须于CBP Form 3461及CBP Form 7501中填报MID,并递交美海关边境保护局办理通关。
MID必须为负责主要工段制造商之代码。
若进口商无法提供负责主要工段制造商名称,且其相关货物为受配额限制之纺织品者,将不准通关。
若美海关边境保护局判定填报之MID所属工厂未生产相关货物者,进口商及报关行将遭到惩处。
进口商可出示提供制造商名称资料予报关行或将该制造商资料列载于发票上,证明其已行使合理的注意。
进口商应取得其代理商提供货品制造商名址之证明文件。
(来源:台湾纺拓会 )
- 越南的鞋履向美国市场的出口额达到6.2亿美元2006.01.14
- 美公布我超装出口纺织品处理原则2006.01.13
- 欧盟拒给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鞋或被定倾销2006.01.13
- 意大利纺织服装业2005年营业额下降2.9%2006.01.12
- 韩国计划将国家产地标准扩大至大多生活消费品2006.01.11
- 商务部赴欧斡旋皮鞋反倾销案2006.01.11
- 意大利指中国鞋超标 超标含镍皮革从意进口2006.01.10
- 美国的零售销售上升了16%2006.01.09
- 欧盟纺织品采购巨头将目光转向印度2006.01.08
- 非配额商品推动了越南服装部门在2005年的发展200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