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指定类消费品的,最高每美元奖励5分人民币,进口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为加快发展全市进口贸易,昨天,温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一轮进口鼓励政策,即《温州市鼓励进口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总额2000万元。
本轮政策共有5条,分别是鼓励外贸流通企业扩大进口、鼓励外贸流通企业扩大消费名品(专卖店)进口、加快进口基地建设、开展进口促进活动以及支持公共保税仓建设。市商务局负责人表示,其中鼓励外贸流通企业扩大消费名品进口,将是专项资金的主要支出部分。
按照政策,对企业进口《2013年度温州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内消费品的,每美元奖励3分人民币;温州口岸到货的,每美元增加2分人民币以内奖励。市商务局外贸处处长卢华茂表示,此前义乌曾公布类似政策,为每美元奖励2分人民币。相比之下,我市此次政策的补贴力度是较大的。
在同期公布的《2013年度温州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里,记者看到目录共涵盖动物产品、植物产品、植物油、食品、箱包、服装及衣着附件、鞋靴、珠宝、飞机、游艇、钟表等11类。
据海关方面监测统计,此前我市进口的“主力”均为初级原材料,多用于企业生产。2012年,我市外贸进口总额27.4亿美元,排行前五位的分别是塑料原料(3.8亿美元)、生牛马皮(3亿美元)、有机化学品(2.9亿美元)、精炼铜及铜合金(2.7亿美元)、原木(2.1亿美元);今年前两个月,全市进口额4.1亿美元,依旧是初级原材料进口占据主导。
市商务局表示,希望通过鼓励政策的出台,引导企业在进口方面有所转变,加大对高端消费品的进口,加快我市打造高端消费品之都、时尚购物之都的步伐。
同时,在鼓励外贸企业加快进口增长方面,我市将对进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上年度有进口实绩、进口增幅前10位的企业给予奖励;前3位分别奖励30万元,前4至6位分别奖励20万元,前7至10位分别奖励10万元。
鼓励进口基地建设方面,将对经市政府认定的市级进口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鼓励开展进口促进活动方面,将对企业参加省级以上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举办的进口展销会的展位费,给予50%以内补助。
支持公共保税仓建设方面,将对企业租用公共保税仓库的租金,给予50%以内补助。
根据政策,市本级、鹿城(专卖店)区、瓯海区、龙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经贸企业,满足“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两个条件的,均可向商务部门申请。
另外,任何单位如果弄虚作假,伪造凭证,骗取补助资金,除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外,还将取消其自今年起3个年度的申报各项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