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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禁止让被告穿有监管机构标识服装受审

时间:2015年03月03日来源:中国网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有关情况。《意见》全文于今天正式发布。

  《意见》核心内容的第四点指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实行审判中心主义,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作用,加强人权保障,是现代诉讼和审判制度的重要原则。但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作用没有充分体现,人权司法保障力度有待加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反映了我们党对司法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完善我国诉讼制度指明了方向。《意见》提出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强化庭审中心意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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