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资讯频道
业界动态
国内 政策法规 品牌动态 统计报道 国际 展会中心 产业透视 企业报道
电商
电商资讯 电商实务 电商前沿 电商评论
时尚
时尚资讯 时尚搭配 时尚人物 秀场发布 时尚名品
面辅料
行情 趋势 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纤局出台储备棉出库公证检验实施办法

时间:2015年07月14日来源:网上轻纺城作者:

为做好储备棉出库检验工作,规范检验流程,7月7日,中国纤维检验检疫局出台了《2015年国家储备棉出库公证检验实施办法》。

  为做好储备棉出库检验工作,规范检验流程,7月7日,中国纤维检验检疫局出台了《2015年国家储备棉出库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此次储备棉出库,中纤局依据《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国家标准(GB 1103.1-2012),对轮出国储棉逐批抽样实施公证检验。公证检验项目包括:国产棉检验轧工质量、颜色级;进口棉检验轧工质量、颜色级、长度、马克隆值。

  办法中明确中纤局职责、检验机构职责、中储棉总公司职责以及承储仓库职责。要求检验机构提前做好国储棉出库公证检验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现场核实轮出国储棉的批号、件数,逐批抽样,完成品质公证检验,出具公证检验证书。储备棉轮出现场检验包括核实批号、逐批抽样、加盖验讫印章。

  办法规定,若购棉方对出库的储备棉质量存有异议,且提供相关检验结果的,可在《储备棉出库单》开具后10天内向中纤局申请复检,中纤局指定复检机构承担复检工作。复检项目包括轧工质量、颜色级、长度、马克隆值。但须注意的是,棉花复检原则上只对留样进行,对码放在棉垛内且无法随机取样,造成公证检验证书结果及实物质量不一致的,购棉方须向中纤局书面申请重新抽样。申请复检的棉花必须按批次单独码放,批次必须完整、不得短件。申请复检应当提交购买合同复印件、《储备棉出库单》复印件、购棉方对所购棉花质量异议的书面材料以及公证检验证书。对公证检验过程中发现的掺杂使假等严重质量问题,按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相关阅读

版权说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为网上转载,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本站联系,本站核实之后将对其进行删除。

2.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国服装工业网"并保持文章完整性及原创性,对于违反以上说明的,本站将追究其相关 法律责任。

3.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