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根据《意见》,下一步将通过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巩固外贸传统竞争优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着力优化外贸结构、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等方式,促进外贸回稳向好。
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当前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根据《意见》,下一步将通过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巩固外贸传统竞争优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着力优化外贸结构、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等方式,促进外贸回稳向好。
虽然今年3月份外贸数据相对“好看”,但5月8日公布的4月份进出口数据显示出口低于预期,进口意外大降,贸易顺差大幅提高。这也显示出外贸形势并未发生根本性好转,尚需政策再“扶一程”。
今年以来,有关“稳外贸”的内容已经3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随之发布的“稳外贸”政策力度持续加码。
稳外贸政策力度持续加码
从5个方面的14条政策措施来看,稳外贸的政策路径不仅明晰,而且力度加码。
这14条意见涵盖财税金融、外贸结构、外贸环境等方面,包括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出口退税率结构、减免规范部分涉企收费、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等。
5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1~4月进出口数据。据统计,前4月中国进出口总值7.17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4.4%。其中,出口4.14万亿元,下降2.1%;进口3.03万亿元,下降7.5%;贸易顺差1.11万亿元,扩大16.5%。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此前表示,稳增长、调结构是外贸工作的两个轮子,不可偏废,我国外贸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既要巩固传统外贸优势,又要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兼顾稳增长和调结构、提高政策精准度和针对性的两大特点。
其中,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减免规范部分涉企收费便属于精准实施的针对性政策。
《意见》指出,对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等部分机电产品按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退税,电器电子产品出口符合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免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对部分机电产品施行完全的出口退税,可谓是含金量“超高的”一道政策。
“国际金融危机后,退税进行了8次上调,外贸恢复了之后基本也没有下调,这次再次上调,也说明外贸形势比较艰巨。”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部分可以享受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机电产品,是上次‘漏网的高技术产品’,无论是照相机、摄影机还是内燃发动机,都是技术附加值比较高的产品。至于劳动密集型的纺织类产品,一方面部分已经享有退税,另一方面它们对汇率变动其实更敏感。”
外贸新业态获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进口业务以及外贸新业态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扶持政策。
根据《意见》,将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切实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使用和进口资质,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关税,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使用和进口资质说明鼓励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这条政策有利于实业发展。”白明解释说,“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关税,则是对应一般贸易,比如前段时间的抢购马桶盖新闻,通过降低关税达到吸引消费回流的目的”。
而对刚刚施行“税改”一个月的跨境电商,《意见》亦有政策对应,明确将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
事实上,跨境电商并不仅仅是将国外产品进口到国内终端消费者手上的B2C,也包括B2B。《意见》中提及的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实际上更多体现出政策上对通过扶持外贸新业态,进而推动国内产品出口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