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阿克苏纺织服装企业专项补贴资金标准为:纱线类产品32支以上补贴800元/吨,32支以下补贴720元/吨,60支以上的纱线类产品补贴标准统一增加100元,织布类产品补贴800元/吨。
而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南疆地区生产的纱线类产品(包括棉纱、棉/粘混纺纱、粘胶纱)32支以上(含32支)每吨补贴1000元,32支以下每吨补贴900元;60支以上(含60支)的纱线类产品(包括棉纱、棉/粘混纺纱、粘胶纱)补贴标准统一增加100元。织布类产品(包括机织本色坯布、色织布和印染布,针织本色、染色坯布)每吨补贴1000元。
通过对比,2017年南疆地区纺织服装补贴标准较2016年有所下降,纱线类产品32支以上产品补贴标准由1000元/吨降至800元/吨,32支以下产品由900元/吨降至720元/吨,织布类产品由1000元/吨降至800元/吨。
在贷款贴息方面,2016年南疆四地州设备融资租赁贷款给予2%贴息,流动资金贷款给予4%贴息。2017年起,企业纺织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率分别下调0.5%;服装、家纺、针织、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品固定资产贷款和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