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8年度新疆棉纺大事件回顾

时间:2018年08月23日来源:中国棉花信息网作者:

2017年9月27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条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验收办法》),明确新疆境内的棉花加工企业的基本技术条件和验收及取得公证检验条码的程序和方法。

  1、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9月27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条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验收办法》),明确新疆境内的棉花加工企业的基本技术条件和验收及取得公证检验条码的程序和方法。《技术条件》强调棉花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基本技术条件,树立质量为本的意识,不断提升棉花加工水平和规范质量管理。《验收办法》规定棉花加工企业在经过验收和公示后,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公证检验条码,方可从事棉花收购加工。

  2、关于调整指定棉花交割仓库的通告

  2017年9月19日起,根据郑商所发布的《关于调整指定棉花交割仓库的通告》,新疆农资集团北疆农佳乐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天银物流有限公司、库尔勒银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由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花交割中转库转为指定棉花交割仓库。

  3、《关于调整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的通告》和《关于调整棉花产地升贴水的通告》

  2017年9月19日起,根据郑商所发布的《关于调整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的通告》和《关于调整棉花产地升贴水的通告》。新疆农资集团北疆农佳乐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天银物流有限公司、库尔勒银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新疆棉花交割仓库的升贴水为0,同时,郑商所取消新疆生产加工的棉花升水200元/吨的规定,而非新疆生产加工的棉花用于期货交割时贴水为200元/吨。

  4、印发《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3年)》《关于促进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意见规划

  2017年12月,新疆自治区制定印发《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3年)》《关于促进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意见规划,确立促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新体制机制,指明具体方向措施。

  5、新疆进一步深化棉花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8年2月10日,自治区农业工作会议上,今年,新疆将在前两年试点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棉花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棉花生产方面,全区将以棉花质量调“优”、生产方式调“绿”、产业体系调“新”为方向,在6个地州的12个县市开展110.1万亩改革试点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棉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南北有别”,全区将按照“提质、节本、增效”的发展思路,突出南北疆不同生产特点,推行更加细化的改革措施。南疆地区重点推广机采棉及棉花集约化种植技术,北疆地区则侧重机采棉降成本、智能化种植生产试点等,促进棉花生产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益转变。

  6、关于严格控制棉纺产业无序发展的紧急通知

  2018年3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棉纺产业无序发展的紧急通知》,《通知》中指出,新疆自治区要求暂停棉纺产业在建拟建项目建设,暂停办理棉纺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备案以及项目建设有关的手续。《通知》同时指出,国家、新疆自治区大力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政策方针没有变,通过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100万人就业的初心没有变,停建棉纺项目主要是为了控制棉纺产业无序发展的势头,通过政策优化调整,实现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后将集中政策资金对就业容量大的服装、针织、家纺等产业给予更大支持,进而推动新疆纺织服装产业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纺织服装产业布局。

  7、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年4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按照集中、适度、节水、环保的原则发展高水平、清洁化的印染产业,推进新建的印染项目和全产业链纺织服装企业印染环节向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阿拉尔聚集;开展纺织服装流通产业发展研究,打造以乌鲁木齐地区国际服装服饰展示交易平台为核心的商贸物流中心;推广卫星工厂加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出台扶持民族特色服装家纺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建设新疆纺织交易市场等。

  8、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政策的通知

  2018年4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新疆按照稳定现有政策、调控棉纺产能、坚持就业第一、南疆优先的原则执行。新疆将控制棉纺产能过快发展,控制在建棉纺项目,暂停开工在建的棉纺项目,经过评估后,允许继续建设,建成后可享受现有棉纺产业扶持政策。2018年3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棉纺产能,继续执行现有政策。分三年,逐步淘汰3万锭以下(含3万锭)规模、装备落后的棉纺产能。

  9、关于加强棉纺在建项目管理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018年4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文件《关于加强棉纺在建项目管理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强调79个备案项目,其中区别是58个为已自主投资建设的项目,其余21个尚未自主投资建设的项目,对此进行分类处置。

  10、关于做好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新财建〔2018〕271号)

  2018年8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标准为500元/吨,标准棉包重量统一按0.227吨计算。补贴申报和审核工作,采取电子和纸质要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范围是: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生产加工、并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运输出疆的新疆地产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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